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出台《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相关专家介绍,此次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络交易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等环节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补充。新规与现行法律制度形成有效衔接,共同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网络交易监管体系。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吕来明指出,近年来一些网络交易平台推出的"仅退款""运费险"等制度,原本是为了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被滥用的情况。部分平台通过强制手段要求商家接受这些服务,不仅增加了商家的经营成本,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强制商家接受"仅退款"服务;不得强制商家开通运费险等非必需增值服务;不得强制商家参加各类推广促销活动;也不得限制商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这些规定有效遏制了平台的垄断行为,保护了商家的自主经营权。
《办法》还特别强调,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包括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将平台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商家等行为。同时,在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平台必须向商家明确说明计算依据和方法,防止出现过高收费的情况。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在消费者享有会员权益期间,平台不得通过单方面修改规则的方式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